親愛的朋友您好:
我們(stephaniered.com)挽回服務對於諮詢者隱私權一向極為重視,絕對依照台灣「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所規範之權利義務。我們挽回服務堅信其作為完全符合法律規範及/或為保護當事人權益,在未獲當事人同意前,決不更改或揭示任何個人資訊。我們挽回服務亦將盡最大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努力維繫當事人資訊之安全、完整、及正確,我們挽回服務亦將依照法令規範提供當事人對其個人資訊進行檢視、修改或刪除等相關作業,尊重當事人資訊隱密性暨保護交易安全。
此項聲明將幫助您了解,在您使用我們挽回服務網站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時,我們挽回服務處理您個人資料的各項原則。這份聲明文件將會隨著我們挽回服務網站功能的擴充,而做最適當地調整與變更,請定期查詢。
我們挽回服務非常重視諮詢者的隱私權且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因此制訂了隱私權保護政策,您可參考下列隱私權保護政策的內容。
個人資料之安全
保護諮詢者的個人隱私是我們挽回服務重要的經營理念,在未經諮詢者同意之下,我們絕不會將諮詢者的個人資料提供予任何與本服務網站無關之第三人。諮詢者應妥善保密自己的網路密碼及個人資料,不要將任何個人資料,尤其是網路密碼提供給任何人。在使用完我們挽回服務網站所提供的各項服務功能後,務必記得登出帳戶,若是與他人共享電腦或使用公共電腦,切記要關閉瀏覽器視窗。
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
我們挽回服務相關網站所取得的個人資料,都僅供我們挽回服務於其內部、依照原來所說明的使用目的和範圍,除非事先說明、或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否則我們挽回服務不會將資料提供給第三人、或移作其他目的使用。
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諮詢者當事人要求停止使用或我們挽回服務停止提供服務之日為止。
(2)地區:諮詢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台灣地區。
(3)利用對象及方式:諮詢者之個人資料蒐集除用於我們挽回服務之諮詢者管理、客戶管理之檢索查詢等功能外,亦將利用於辨識身份、金流服務、物流服務、行銷廣宣等。例示如下:
a.以諮詢者身份使用我們挽回服務提供之各項服務時,於頁面中自動顯示諮詢者資訊。
b.為遂行交易行為:諮詢者對商品或勞務為預約、下標、購買、參與贈獎等之活動或從事其他交易時,關於商品配送、勞務提供、價金給付、回覆客戶之詢問、我們挽回服務對諮詢者之詢問、相關售後服務及其他遂行交易所必要之業務。
c.回覆客戶之詢問:針對諮詢者透過電子郵件、郵件、傳真、電話或其他任何直接間接連絡方式向我們挽回服務所提出之詢問進行回覆。
d.其他業務附隨之事項:附隨於上述a至c.之利用目的而為我們挽回服務提供服務所必要之使用。
我們挽回服務電腦處理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劃
壹、為確保本事業保有個人資料檔之安全,依法指定專人依下述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辦理維護事項。
貳、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計畫:
一、資料安全方面
(一)個人資料檔案建置在資料庫上者,應釐定使用範圍及使用權限「使用者代碼」、「識別密碼」,識別密碼應保密,不得與他人共用。
(二)個人資料檔案儲存在個人電腦硬式磁碟機上者,資料保有單位應在該個人電腦設置開機密碼、螢幕保護程式密碼及相關安全措施。
(三)非經允准不得使用個人資料檔案。
(四)個人資料檔案使用完畢應即退出,不得留置在電腦顯示畫面上。
(五)個人所使用之識別密碼應予保密,且須於一固定時間後自行變更密碼,以防它人竊取並長期使用。
(六)若顧客以電話查詢其個人資料時,需先經認證後方可回覆相關資料,以維護顧客之權益。
(七)以網際網路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個人資料時,應採行必要的事前預防及保護措施,偵測及防制電腦病毒及其他惡意軟體,確保系統正常運作。
(八)以網際網路進行交易處理時,應評估可能之安全風險,並研擬妥適的安全控管措施。
二、資料稽核方面
(一)以電腦處理個人資料時,應核對個人資料之輸入、輸出、編輯或更正是否與原檔案相符。
(二)個人資料提供使用時,應核對與檔案資料是否相符,如有疑義,應調閱原檔案查核。
(三)應建立定期稽核制度,並保存稽核資料。
三、設備管理方面
(一)建置個人資料之有關電腦設備,資料保有單位應定期保養維護。
(二)非有必要,不得任意移動電腦設備。
(三)建置個人資料之個人電腦,不得直接作為公眾查詢之前端工具。
(四)建立異地備援制度。
(五)確實刪除廢棄或轉售之相關電腦硬體中所儲存之個人資料。
四、其他安全維護事項
(一)以電腦處理個人資料檔案之人員,其職務有異動時,應將所保管之儲存媒體及有關資料列冊移交,接辦人員應另行設定密碼,以利管理。
(二)員工離職後,其離職員工曾接觸過之密碼均需取消並作適當之調整。
(三)遵守一般電腦安全維護之有關規定。